关于全面推广使用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的通知

2020-05-29
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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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 名 市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办 公 室

茂防疫指办函〔2020〕80 号

关于全面推广使用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的通知

各区、县级市人民政府,广东茂名滨海新区、茂名高新区、水东 湾新城管委会,市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疫情防 控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落实公共场 所、重点人群社区群众的排查管控、潜在接触者追踪健康管理, 做好人员信息收集以及信息互通,形成联动机制,即日起我市全 面推广使用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概况 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是我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,依托“粤省事” 开发的疫情防控服务功能。“粤康码”整合“粤省事”平台的健 康情况申报、入粤登记、网格员上门检测、解除医学观察电子告 知书等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,群众经实名认证后可出示该码, 各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在日常防控查验各场景下扫码获取相关信息,并根据需要实时增加记录,逐步完善防控健康信息“一人一 档”,避免重复填报、交叉填报、纸质填报,减轻基层负担,实 现“健康管理全省通”。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密切接触者、潜 在密切接触者、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等人员“粤康码”背景为红 色,并可查看标记为红色的原因及解除红色标记的指引。

目前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可应用于四个场景:

(一) 公共场所检测场景。市民可打开“粤省事”小程序,出 示“粤康码”,供检测员扫码,高效通行。市内各场所检测人员 通过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进入检测员端绑定场所后,就可以扫描 市民粤康码,检测市民体温后登记体温状态并提交,无需再手工 填写被检查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。

(二) 网格使用场景。网格员经所在的网格管理员授权后,通 过粤省事“粤康码”进入网格员端绑定场所,可以扫描市民健康 信息码,自动显示市民脱敏有关信息,网格员快速核对、可录入 近期行程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排查信息进行提交,代替纸质填 写,减轻基层网格员负担。《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 控组关于启用特定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和粤省事网格员小程 序的通知》(粤卫应急函〔2020〕30 号)已明确此应用场景。

(三) 医院场景。经授权的医护人员扫描市民粤康码,自动显 示脱敏身份信息,快速出具解除医学观察电子告知书,用户可随 时出示告知书用于复工、复课、相关场景检查等,无需随身携带纸质证明。各区(县级市)疾控中心及基层医疗机构请通过市或 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出具人的姓名、职务和联系电话等 信息(详见附件 5)报送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,技术人员在 系统后台进行授权即可使用。

(四)务工人员返岗复工。基层防控人员在务工人员出示“粤 省事•粤康码”后,可扫码查看经脱敏处理的务工人员近期健康 信息、电子健康证明、解除医学观察电子告知书等,务工人员无 需随身携带纸质证明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 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粤省事•粤康 码”推广使用工作,强化组织领导,建立“粤省事•粤康码”工作 机制,制定宣传推广方案,压实工作责任,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推 进办公区、服务大厅、医院、超市商场、企业、工地等公共场所 广泛应用“粤康码”,实现体温打卡、结果互认,做到记录可查、 轨迹可循,为疫情排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。

(二) 统筹抓好工作落实。在抓好“粤康码”推广使用的同时, 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健康申报,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同 部署、同推进。各区(县级市)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, 市工信局、市场监管局、住建局、商务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国资委 等部门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注册和使用“粤商通”APP 收集员工 健康信息。引导企业员工扫描二维码安装“粤商通”注册个人账号并关联所在企业,也可以通过扫描企业管理员分享的二维码注 册,每日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。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及主 管的下属单位落实相关人员注册“粤省事”小程序,通过“粤省 事”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健康情况,提供疫情线索。

(三)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 电视、网络、新媒体等载体,做好宣传推广工作,提高群众对“粤 康码”的知晓度和使用率。市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,深入所监 管行业开展宣传推广,确保宣传推广工作全覆盖。

(四) 加快系统对接。推进“粤康码”与现有采集系统对接和 数据共享,按照大数据应用支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,市公安局要 加快推进“好心健康家园”APP 与“粤省事”对接,实现现有数 据汇聚共享,全面支撑各类防控应用及疫情分析研判。

(五)严格信息保护。检测员、网格员、疫情防控有关人员 采取分级授权模式(有关使用指引见附件)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 授权管理,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复工复产复学、出租屋管理等实际,按照 简便易行的原则,自行设置“粤康码”场地(具体操作见附件 2), 配置场地申报码和检测员数量。检测数据将采取实名绑定的方式, 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将自动记录检测人员的姓名,各地各部门场地 管理员要做好场地管理码和检测人员权限的管理,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有效。系统应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,可通过扫附件 4 二维 码加入“茂名市粤康码技术支持”微信群进行在线咨询。

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2020 年 3 月 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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